台北市議員 李建昌問政
質詢日期:102/10/15(二)    質詢對象:北市市場處處長
行政院農委會公告自102年5月17日起,供食用之雞、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,為防疫及衛生考量,政策與時俱進立意甚佳,但綜觀農委會、臺北市政府市場處網頁相關規定,卻完全無肉品運送之相關規定!
臺北市攤販散居各行政區,與臺北市屠宰場(環南市場)距離車程長短不一,未規定採低溫運送,肉品可能滋生細菌,不只口感不佳!更可能危害健康!完全悖離防疫及衛生!!!要求臺北市政府市場管理處有責任研擬措施(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--補助低溫冷藏車設備),強制家禽肉品販售者需採低溫運輸,且需嚴格把關!